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換、補領
一、受理部門
石臺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C區(qū),石臺縣公安局各戶籍業(yè)務窗口。
二、辦理條件
(一)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難以辨認或者居住地變更的,持證人換領新證的;
(二)居住證丟失的,申請補領的。
三、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制證-辦結
四、所需材料
換領、補領新證時,交驗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五、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六、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或者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收費辦法參照《安徽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行使依據(jù)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國辦發(fā)〔2018〕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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