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zhàn)國時期(公元前770—前221)先后屬吳、越、楚地;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后地屬鄣郡。西漢初,承秦制。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劃出涇縣西境地,借陵陽山之名建陵陽縣,石埭時為陵陽、石城等縣地,屬丹陽郡。
三國吳赤烏中(245年前后)置石埭場,因秋浦河上游釣魚臺溪流中有三巨石壅塞,猶如埭堰,鎖璉溪、管溪、鴻陵溪三水,舟楫不通,故名。
西晉太康二年(281),改隸宣城郡。東晉咸康四年(338年),晉成帝因避杜皇后諱,改陵陽縣為廣陽縣,南朝因之。梁大同二年(536)置石埭縣,屬宣城郡。隋開皇九年(589),廢宣城郡,設(shè)宣州,石埭并入南陵、秋浦。
唐永泰二年(766),洪府都督李勉奏割秋浦、青陽、涇縣地復(fù)置石埭縣,屬江南西道池州。
五代,本縣地屬吳、南唐。后升池州為康化軍,石埭屬之。宋開寶七年(974),康化軍復(fù)為池州。
宋時,全國分為十五路,后改為十八路,又改為二十二路。石埭屬江南東路池州池陽郡。
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升池州為路,石埭屬池州路。元至正二十一年(1391)十月,改池州路為池州府,石埭縣屬之。直至明、清沿襲不變。
民國元年(1912)元月,裁府留縣,石埭縣直屬安徽省。1914年6月,設(shè)蕪湖道,石埭屬之。1928年廢道存縣,石埭縣直屬安徽省。1932年10月,石埭縣屬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區(qū)。1938年4月第八行政督察區(qū)屬皖南行署。1949年4月24日,石埭縣解放。同年5月13日改屬皖南行署池州專區(qū)。1952年2月,池州專區(qū)撤銷,石埭劃歸皖南行署徽州專區(qū),同年4月12日改屬安徽省徽州專區(qū)。1956年元月,撤銷徽州專區(qū),石埭改屬蕪湖專區(qū)。1959年1月1日,石埭縣與太平縣合署辦公,同年3月22日正式撤銷石埭縣。1965年7月19日,經(jīng)國務(wù)院批準,分太平、貴池縣地置石臺縣,屬池州專區(qū)(1971年3月29日改專區(qū)為地區(qū))。1980年1月池州地區(qū)撤銷,改屬徽州行署。1988年1月劃屬安慶行署,同年8月設(shè)立池州地區(qū),9月改由池州地區(qū)領(lǐng)轄。2000年6月設(shè)立池州市,石臺縣屬之。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