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關注輿情民意,加大新聞發(fā)布力度,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開放性和透明度,堅持和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探索建立特定審計事項階段性審計情況公告、重大案件查處結果公告制度,努力把審計監(jiān)督與社會輿論監(jiān)督結合起來,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效顯著。現(xiàn)將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石臺縣審計局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縣政府統(tǒng)一部署,堅持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職責,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深化信息公開的內容。通過多種渠道公開信息,扎實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有力地促進了全縣審計事業(yè)的健康快速發(fā)展。
(一)強化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靠前抓,其他班子成員協(xié)同抓,信息應用股具體負責縣審計局的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實行信息公開責任制。把信息公開的總體任務分解、細化、量化,明確落實到具體股室,落實到具體責任人頭上,并納入有關股室年度目標部署進行考核。
(三)建立健全制度。為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進一步加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規(guī)范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審計工作的實際,逐步規(guī)范和完善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擬通過相關規(guī)章制度把信息公開推向法制化、規(guī)范化、經(jīng)常化軌道。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截至2015年底,我局通過各種方式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4條。
(二)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2015年,石臺縣審計局未收到政務公開申請,無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情況。2015年,石臺縣審計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任何費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2015年,石臺縣審計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發(fā)生。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存在著政務公開渠道不多,手段有待創(chuàng)新等問題。我局將在2015年的工作中不斷加強與改進。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在今后的信息公開工作中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本局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是統(tǒng)一認識,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定期維護平臺及時提供信息,并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yè)務學習和培訓,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準確及時、規(guī)范,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盡最大努力保證公眾知情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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