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在縣政務公開辦公室的精心指導下,我局進一步政務深化公開內容,創(chuàng)新政務公開形式,強化政務公開監(jiān)督,推動我局政務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現(xiàn)將2012年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部署,堅持把政務公開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轉變工作作風,推進工作落實的重要舉措,以公開促效率、樹形象,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有序高效運轉。
一是認真學習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強化思想認識。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稱《條例》),強化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和原則、范圍和內容、方式和程序、監(jiān)督和保障的理解,增強對《條例》重要意義的認識和貫徹落實《條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是加強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縣公安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根據(jù)領導變動及時調整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同時明確專人負責日常維護,認真組織開展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制度。一是發(fā)布實施《石臺縣公安局政務公開暫行辦法》。明確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從制度上規(guī)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公開程序、流程,分工、責任、考核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二是完善實施政務信息傳報制度。實行公安機關政務信息傳報工作分工責任制,嚴格落實考核制度。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實行政府信息公開“誰發(fā)布,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實施《石臺縣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設立受理機構和窗口,制訂了詳細的辦理辦法和依申請公開流程。
四是認真編制信息公開指南、目錄。以“兩網(wǎng)整合”為契機,全面系統(tǒng)地清理、逐條逐項地梳理我局信息資源,保障我局政務公開信息準確、鮮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及類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和縣政府辦有關文件要求,結合統(tǒng)計工作實際,制訂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嚴格依照《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政府信息。2012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8條,包括機構領導、機構設置、部門動態(tài)、人事信息、政策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業(yè)務公開、財政信息等十五類信息。
(二)公開形式
一是通過石臺縣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縣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公安政務微博等形式公開將我局政務信息向社會廣泛公開。不斷加大政務公開宣傳力度和政務公開范圍,不斷提高政務工作的透明度,在方便服務對象的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二是在推行政務公開工作中,我局通過召開座談會、發(fā)放征求意見卡、電話詢問、信函聯(lián)系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改進工作,提高了辦事效率,受到了社會的好評。三是積極與新聞宣傳部門取得聯(lián)系和溝通,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內部刊物對外公開公安工作。四是110指揮中心、交管、治安、出入境管理、刑偵等等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在各自警務公開欄中公開了行政許可的職責權限、辦理事項、依據(jù)、程序、期限,有關收費標準以及行政相對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文本等,方便了群眾辦事和監(jiān)督。五是相繼開展了110宣傳日、“春運”啟動日、防盜竊防詐騙宣傳和“6·26”國際禁毒日宣傳“12.4”法制宣傳等活動,發(fā)放各類材料2萬余份,解答群眾咨詢700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和咨詢投訴情況
全年共接群眾電話咨詢申請約2100次。其中車管業(yè)務電話咨詢100余次;案件、事故電話咨詢260余次;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包括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咨詢60余次,其他申請80余次,全年所有通過傳真申請政府信息均在15個工作日內答復。未發(fā)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我局沒有因政務公開工作而被申請行政復議或被提起行政訴訟。
五、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3年,我局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提高基層所隊室負責人和廣大民警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學習、教育、管理,強化督查、考核,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日常工作機構,繼續(xù)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專司其責的工作格局,不斷豐富政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保證這項工作有始有終、健康有序地發(fā)展;二是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作為公開重點,進一步梳理、規(guī)范信息公開內容,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特別是加強與社會公眾息息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政府機構設置、職責、辦事指南和網(wǎng)上申報審批等信息的提供,最大限度地發(fā)揮電子網(wǎng)絡的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公開、透明、高效的社會公共服務;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各項制度建設,把開展政務公開活動與公安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努力開創(chuàng)出政務公開工作的公安特色,把我局的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推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四是完善政務公開的督查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監(jiān)督檢查考核制度,繼續(xù)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反腐能力、建設規(guī)范化服務型機關的重要內容納入目標工作,與目標工作同下達、同考核,不斷把政務公開工作深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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