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能
根據石臺縣人民政府石政辦[2010]56號文件規(guī)定,本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利用。
(二)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的統(tǒng)籌兼顧和保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五)負責節(jié)約用水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七)依法負責全縣水利行業(yè)安全生產工作。
(八)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十)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
(十一)開展全縣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水利隊伍建設;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擔水利統(tǒng)計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石臺縣水務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決算和局屬事業(yè)單位石臺縣城防洪工程管理所決算。
納入石臺縣水務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2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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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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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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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臺縣水務局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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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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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臺縣城防洪工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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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臺縣水務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463.6萬元(含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463.6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4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50.3萬元,增長48%,主要原因: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養(yǎng)老保險及職業(yè)年金的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426.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26.6萬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42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26.6萬元,占100%。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463.6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463.6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4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50.3萬元,增長48%,主要原因: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養(yǎng)老保險及職業(yè)年金的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26.6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14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30.8萬元,增長44%。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養(yǎng)老保險及職業(yè)年金的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26.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65.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費61.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郵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石臺縣水務局2015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5年度石臺縣水務局機關運行經費61.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
2.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石臺縣水務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輛。
(九)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5.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2015年決算公開附表:公開報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