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培訓機構: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強化校內校外教育協(xié)同,保障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縣教體局、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縣衛(wèi)健委等部門聯(lián)合開展專項督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時間
2020年11月12日
二、督查范圍
全縣文化課類培訓機構
三、督查內容
1、查安全隱患。開展安全大檢查,對衛(wèi)生、消防、安保、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的民辦培訓機構,依法處理并責令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堅決依法取締。
2、查無證非法辦學行為。對無證無照的培訓機構再次摸底排查。對符合準入條件的,限期依法依規(guī)辦理審批、登記手續(xù),對拒不辦理或不符合準入條件的要依法依規(guī)責令其停止辦學并錄入黑名單。
3、查超前、“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4、查違規(guī)招生及宣傳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嚴查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招生虛假宣傳行為和虛構名校名師或外籍教師授課等虛假違法招生宣傳行為。
5、查違規(guī)收費行為。要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行為進行全面檢查。嚴肅查處巧立名目、擅立標準、霸王條款、只收費不開票、收費跨度超過3個月等違規(guī)收費問題。
6、查中小學教師違規(guī)行為。堅決查處公辦在職中小學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堅決查處學校在職教師與校外培訓機構的利益輸送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跨部門聯(lián)合督查活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責任,,密切配合,確保如期完成督查任務。
(二)積極宣傳引導。充分發(fā)揮輿論宣傳工具的作用,通過網絡、電視等多種媒體宣傳,引導社會廣泛參與監(jiān)督。各學校要采取各種形式,向教職員工宣傳政策,明確要求和責任,不斷提高師德師風建設水平。同時借助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各種平臺,充分宣傳,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附件1:石臺縣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檢查登記表
石臺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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