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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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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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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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主體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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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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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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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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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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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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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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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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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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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農(nóng)(漁政)簡罰〔202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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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違反禁漁期的規(guī)定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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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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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10時50分左右,當事人在石臺縣橫渡鎮(zhèn)施村組大橋下游20米左右處上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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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人民幣200元;依據(j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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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內(nèi)持本機關開具的繳款通知單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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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臺縣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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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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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農(nóng)(漁政)簡罰〔2024〕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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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違反禁漁期的規(guī)定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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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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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10時50分左右,當事人在石臺縣橫渡鎮(zhèn)施村組大橋下游20米左右處上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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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人民幣200元;依據(j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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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內(nèi)持本機關開具的繳款通知單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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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臺縣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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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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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農(nóng)(漁政)簡罰〔2024〕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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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某違反禁漁期的規(guī)定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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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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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10時左右,當事人在石臺縣橫渡鎮(zhèn)栗樹培東北285米處水域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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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人民幣200元;依據(j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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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內(nèi)持本機關開具的繳款通知單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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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臺縣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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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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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農(nóng)(漁政)簡罰〔2024〕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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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違反禁漁期的規(guī)定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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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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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10時左右,當事人在石臺縣橫渡鎮(zhèn)栗樹培東北285米處水域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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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人民幣200元;依據(j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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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內(nèi)持本機關開具的繳款通知單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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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臺縣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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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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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農(nóng)(漁政)簡罰〔2024〕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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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某某違反禁漁期的規(guī)定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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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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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5日14時15分左右,當事人在石臺縣橫渡鎮(zhèn)香口村大橋正下方水域進行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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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人民幣200元;依據(j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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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內(nèi)持本機關開具的繳款通知單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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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臺縣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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