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全縣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工作的提醒函
各中心學校、 民辦幼兒園,縣示范園: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學前教育 質(zhì)量、保障兒童健康成長,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幼兒 園教師資格準入工作的通知》(池教體基〔2023〕68 號)文 件要求,各園要進一步完善教師“持證上崗 ”制度要求,杜 絕不合格人員違規(guī)從事幼兒園保教工作,100%取得教師資格 證書;100%大專以上學歷。即日起,各園在錄用幼兒園教師時,不得聘用無教師資格證人員承擔教師崗位。
各園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在崗教師實行兩年過渡期,加大培訓力度, 幫助他們?nèi)〉媒處熧Y格。對于 2025 年 8 月底前仍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在崗教師,2025 年秋季學期后一律不得擔任幼兒教師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