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類型:
某公司違法占地行為查處案
案例報送時間:
2023年11月16日
供稿:
審稿:
檢索主題詞:
企業(yè);違法占地;未批先用;巨額罰款
案例報送單位:
石臺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臺縣仁里鎮(zhèn)金錢山社區(qū)
郵編:
245100
電話:
0566-6023495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簡介】
2021年10月,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村集體土地新建鋼架大棚及堆放砂礫石。經自然資源部門巡查發(fā)現(xiàn)時,該鋼架大棚已建設并投入使用。根據(jù)測繪顯示,該公司已違法占地14603.73平方米(合21.91畝),土地類型為農用地及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未辦理合法的用地審批手續(xù)。
【調查與處理】
2023年7月31日,縣自然資源部門依法對該公司違法占地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2023年9月22日,縣自然資源部門依法作出處理決定:1.責令該公司退還違法占用的14603.73平方米(合21.91畝)土地;2.沒收該公司在違法占用的14603.73平方米(合21.91畝)土地上新建的建(構)筑物和其他附屬設施。3.對該公司違法占用的土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處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罰款,對違法占用的土地(耕地以外其它農用地)處以每平方米200元的罰款,合計罰款人民幣2010552.00元。同時,自然資源部門向縣紀委監(jiān)察部門移送了案件調查卷宗,提出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分建議。2023年10月10日,縣自然資源部門將依法沒收的構筑物及附屬設施移交縣國資委。同日,縣紀委監(jiān)察部門反饋黨員和公職人員問題線索接收函,書面函復將依法依規(guī)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置。2023年10月13日,該公司繳清罰款并退回違法占用的土地給原土地使用者。2022年3月9日,該公司將違法占用的土地退還原土地使用者。
【法律分析】
本案中,該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村集體土地建設鋼架大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的規(guī)定,屬違法占地??h自然資源部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9年修訂)第五十七條“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于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規(guī)定作出處罰,處罰內容符合法律規(guī)定。
【典型意義】
2021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修訂)施行,罰款額度由曾經的30元每平方以下修改為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這意味著非法占用土地一畝最高可能被罰60余萬元,真正體現(xiàn)了要罰就得罰得“傾家蕩產”的傾向,罰款不再是“隔靴搔癢”,在罰款處罰上長出“可傷人的牙齒”,土地違法將付出沉重代價。所以只有敬畏法律,依法依規(guī)用地,才是對自己投資負責、對自己利益負責的方法。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主辦單位:石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石臺縣政府電子政務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臺縣曙光路8號政府大樓二樓
聯(lián)系電話:0566-6022532 傳真:0566-6022871 郵編:245100
皖公網(wǎng)安備 34172202000002號 皖ICP備05015401號-1 網(wǎng)站標識碼:3417220011
本站支持IPV6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