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石自然資規(guī)罰字〔2022〕18號
當事人:安徽省池州市石臺縣七都鎮(zhèn)毛坦村民委員會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54341722ME2051566A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臺縣七都鎮(zhèn)毛坦村
法定代表人:朱友好
我局于2022年10月28日對你村民委員會違法用地一案立案調查。經查,你村民委員會于2021年8月沿國道G530修建了沿路圍墻并澆筑了部分水泥硬化地面。你村民委員會未經批準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
根據現(xiàn)場測繪結果,圍墻及圍墻內的操場總占地面積為125.25平方米(合0.19畝)。其中,硬化占地面積為125.25平方米(合0.19畝),違建圍墻長度為32.65米;經套合2020年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shù)據顯示,占用旱地(地類代碼013)為125.25平方米(合0.18畝);經套合《石臺縣七都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局部圖,該125.25平方米均符合石臺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調查詢問筆錄;
2.現(xiàn)場勘測筆錄;
3.現(xiàn)場拍攝照片;
4.《關于安徽省池州市石臺縣七都鎮(zhèn)毛坦村民委員會違法用地情況的測繪報告》;
我局已于2022年11月30日依法向你村民委員會進行了行政處罰告知和聽證告知,你村民委員會在法定期限內未對我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意見進行陳述申辯或提出聽證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七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修訂)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經自由裁量并集體研究,現(xiàn)對你村民委員會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125.25平方米(合0.19畝);
2.沒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設的125.25平方米(合0.19畝)操場和32.65米圍墻;
3.對非法占用的125.25平方米土地(合0.19畝)進行罰款,按照10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壹仟貳佰伍拾貳元伍角元整(¥1252.5元)。
履行方式和期限:你村民委員會應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違法占用的土地退還給石臺縣七都鎮(zhèn)七都村集體經濟組織,并將罰款繳納至下列指定銀行和賬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3%加處罰款。(開戶行名稱:安徽石臺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稱:石臺縣財政局;虛擬賬號:34167969631124052212080001)。
本決定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你村民委員會對“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125.25平方米(合0.19畝)”和“共計人民幣壹仟貳佰伍拾貳元伍角元整(¥1252.5元)”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石臺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依法向石臺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聯(lián)系人: 張先生
電 話: 0566-6023495
地 址: 石臺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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