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fā)布時間:2022-01-25 00:00
來源:石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字體:[大 中 小]
本報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結合2021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編制而成。本報告中使用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石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信息公開網站下載(網址:http://m.hqbet6805.com/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311.html)。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石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辦公室聯(lián)系(石臺縣仁里鎮(zhèn)黎明路116號,電話:0566-6026842,郵編:2451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在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重視指導下,始終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緊緊圍繞本單位工作實際和重點工作,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細化工作部署,堅持把“公開、透明及時”作為本部門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斷夯實政務公開工作基礎,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反饋,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一)主動公開情況。
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3條,其中城市綜合執(zhí)法信息75條,政策法規(guī)類信息9條,重大決策預公開類信息10條,規(guī)范計劃信息3條,決策部署落實情況2條,建議提案辦理類信息9條,機構領導與設置信息3條,人事任免類信息5條,行政權力運行信息35條,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2條,財政專項資金類信息4條,政策解讀信息13條,回應關切23條,監(jiān)督保障公開信息14條,其他信息合計76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1年,我局及時更新并發(fā)布了流程說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確保政務公開網上申請平臺暢通。健全完善依申請公開答復文本,進一步規(guī)范政務公開答復格式規(guī)范。2021年度,我單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也未發(fā)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法定時限及時更新、發(fā)布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政府信息發(fā)布審核把關,按照“分級審核、先審后發(fā)”的程序,嚴格落實“三審”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主要責任人,具體承辦科室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
(四)平臺建設情況。
為進一步把政務公開工作抓好抓實,我局著力抓好政務公開相關平臺的維護工作。一是及時調整政務公開欄目信息,嚴格按照縣政府的要求對我局政務信息公開欄目進行審核、修正,并及時予以公開。二是開展政務平臺巡查,定期對涉及我局政務平臺相關的信息進行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和不足,補差補缺,力爭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全面及時、規(guī)范。三是認真做好網絡輿情處理工作。針對石臺縣“12319”城管熱線平臺,明確專人負責制,做好線上線下和“互聯(lián)網+”的服務工作,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切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五)監(jiān)督保障。
1、組織領導情況。及時調整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按照各科室(單位)職能對發(fā)布的信息內容、更新周期和責任人進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
2、制度建設情況。嚴格規(guī)范了信息發(fā)布工作遵循的“三審制度”和“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基本原則,確保政務公開內容安全、有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為政府信息公開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3、貫徹落實新條例情況。增強本單位職工政務公開的主動意識,推動政務公開工作開展的常態(tài)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學習《新條例》和省、市、縣關于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及相關政策文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57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3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政策解讀形式有待進一步創(chuàng)新。政策解讀多為文字解讀,圖片、圖表解讀較少,缺少音頻、視頻、動漫等解讀形式;二是政務公開意識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下一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將繼續(xù)認真貫徹落實政務公開工作有關要求,堅持以問題導向,扎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一是常態(tài)化推進規(guī)范性文件公開,做到備案、清理、發(fā)布及時規(guī)范;二是標準化推進政策解讀,豐富創(chuàng)新解讀形式,提高解讀質量;三是規(guī)范化加強監(jiān)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不斷增強政務公開意識,提升政務公開能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guī)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