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財決庫補0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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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單位:石臺縣人民檢察院 |
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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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決算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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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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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境)費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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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費 |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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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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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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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購置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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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石臺縣檢察院2015年度“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9.7萬元。為全面反映“三公”經(jīng)費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經(jīng)費預算為部門匯總數(shù),包含本級和所屬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6.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2.8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16.9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外單位業(yè)務指導和工作調(diào)研等財政公務往來支出,包括來賓食宿費等,2015年全年共接待115批次590余人。在公務接待中,經(jīng)費使用嚴格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省委省政府30條具體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相關規(guī)定。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2.8萬元,2015年沒有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全部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務、辦案出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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