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22MB19221977/202103-00013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fā)布機構: | 石臺縣應急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jiān)管、安全生產監(jiān)管 / 其他 / 其他 |
名稱: | 《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安全生產內容解讀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1-03-26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安全生產內容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簡稱《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0年12月26日通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六號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修改了強令違章冒險作業(yè)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yè)”的行為。修正案第三條,將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yè),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增加了關閉破壞生產安全設備設施和篡改、隱瞞、銷毀數據信息的犯罪。修正案第四條第(一)項,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jiān)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
三、增加了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隱患的犯罪。修正案第四條第(二)項,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yè)、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zhí)行的;”
四、增加了擅自從事高危生產作業(yè)活動的犯罪。修正案第四條第(三)項,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埃ㄈ┥婕鞍踩a的事項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yè)活動的。”
五、修改了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增加了“保薦、安全評價、環(huán)境影響評價、環(huán)境監(jiān)測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為犯罪主體。修正案第二十五條,將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修改為:“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保薦、安全評價、環(huán)境影響評價、環(huán)境監(jiān)測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埃ㄈ┰谏婕肮舶踩闹卮蠊こ?、項目中提供虛假的安全評價、環(huán)境影響評價等證明文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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